〔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/台北報導〕71歲田姓老翁昨帶著一把已見鏽色的制式手槍和子彈,向中山分局長安東派出所投案;他指出,「這是我父親民國38年當常務監察委員時的佩槍」,並出示一張斑駁的「中國國民黨漢口特別市黨部」核發佩槍證。
警方初步鑑證,手槍是比利時知名槍廠「FN Herstal」公司製作的南八式自衛手槍,當時要價恐值黃金數十兩以上,通常只配發給國民黨高階軍職、特務、情報員使用。
尤其,佩槍證上寫著「軍憲警保予以放行,毋稍留阻致誤要公」。
警方看著這歷史證物,無不嘖嘖稱奇,連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聞訊也好奇,協請田翁到庭進行簡要說明,「參與一下歷史見聞」。
警方表示,無論這把槍未來經刑事局鑑定是否具有殺傷力,仍將會被沒入銷毀。
家住北市長安東路二段某大樓的田翁,年初整理家務時,在衣櫃抽屜夾層,發現一把用皮槍套包裹的手槍、兩個彈匣和25發子彈;他原本不知械彈來源,直至找到一張民國38年由「中國國民黨漢口特別市黨部」核發的佩槍證,才恍然大悟。
田翁原想把械彈、文書留下,當作家傳紀念,但又怕造成家人不必要驚擾,昨主動向警方報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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