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會通過 6至18歲允體制外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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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讓不同的孩子能有更多元、適性選擇,行政院會17日通過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」,提供6至18歲學生可選擇體制外多元實驗教育的法源依據。
各國近年來都陸續制定法律排除現有體制限制,鼓勵教育創新與實驗,來回應社會多元需求,例如美國各州特許學校、德國各邦自主學校,日本更早在40、50年前就創設研究開發學校制度,可經由實踐教育開發新課程,不受教育課程基準限制。
官員表示,未來實驗教育與典型教育最大不同,雖有校園,但不一定有校長,由老師治理;典型的教育系統重視每一堂課,教導國、英、數等知識內容,但實驗教育重視自然主義與「人」培養,課程多注重手工、語言、藝術等,希望透過受教環境的多樣化,孩子能走出知識課堂之外,讓下一代的教育樣態更豐富。
教育部參考各國經驗,訂定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」,為了與一般學校有所區分,私立實驗教育學校採小規模經營為原則,招生對象為6至18歲的學生,總人數不得超過480人,每年級學生不得超過40人。
法案規定,專任教師對學生比不得低於1比10;每位學生分配到樓地板面積,不得低於4平方公尺,官員指出,實驗教育要具足夠面積的實際校園,且師生比規定,主要在避免私人辦但實際營利等亂象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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