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使用LINE、WhatsApp等通訊軟體用戶逾千萬,企業主管可不分晝夜藉此交辦工作,勞團近日接獲民眾投訴,指其在媒體公關業任職、年約四十四歲的女性親屬,長期在下班後收到長官透過WhatsApp交辦工作而忙到深夜,最後中風過世,經勞保局認定,成為國內首例舉證僱主透過通訊軟體指令而加班的過勞死案例。勞動部指,主管下班後又用通訊軟體交辦工作需算加班。
收到家屬投訴的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說,該名約40歲在媒體公關業工作的女性,負責媒體宣傳業務,除時常需接聽記者電話,還被主管要求需時時監看媒體報導;該女去年五、六月間有天下班時在公司樓下昏倒,送醫後證實是中風,在醫院昏迷1個多月後不幸去世。
事發後該公司不承認是過勞死,家屬無奈找勞團幫忙,才發現該女電腦裡有許多工作文件存檔時間都在半夜,手機WhatsApp工作群組也常看到長官在晚上10時後交辦工作。加上跟該女一起工作的同事證明她確實常常加班,且僱主提不出缺勤記錄,最後勞保局採信勞方說法,認定死因確實和工作相關,去年底判定為過勞死(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死亡)。
《Career》雜誌總編輯臧聲遠分析,外商公司需與國外聯繫,公關或新聞工作者需隨時掌握第一手訊息,廣告業需隨時創意發想,高科技設備工程師職務與生產線相關,都是潛在的通訊軟體加班族。
勞動部近日也接獲民眾詢問,主管下班後仍用LINE交辦工作,是否算加班?勞動部認為,勞工於約定工作時間外,沒有提供勞務的義務,若僱主透過通訊軟體在下班後交辦、指揮勞工工作,也須受《勞基法》規範,包括須付加班費,且時數需受限制。違規僱主可罰2萬元到30萬元罰鍰。
黃怡翎說,這類下班後主管透過通訊軟體交辦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常見,政府應更嚴格管制這類加班行為。勞動部僅回應,依法僱主須準備出缺勤記錄,加班也須勞工本人同意,現行法令應足以規範這類加班型態。(唐鎮宇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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