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重 官員酒駕殺兄妹 判8.5年
肇逃被追上才自首 法官拒減刑
【汪智博╱台東報導】林務局台東成功工作站前主任去年酒駕撞死一對兄妹逃逸,事後自首雖向家屬下跪認錯,卻涉嫌脫產卸責,未獲家屬原諒。台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,肇事者預期遲早會被發現真相才自首,無助挽回兄妹生命,又尚未和家屬達成和解,昨依酒駕致人於死、肇事逃逸罪重判八年六月徒刑,創酒駕致死刑責最重紀錄。死者父親仍認為判太輕,傷心怒斥:「兩條人命耶!我會上訴到底。」
家屬淚控逃避責任
判決書指出,肇事者王專吉(四十五歲)於去年六月十五日清晨酒駕,為躲避警方攔檢,不慎撞飛吳昕穎(二十三歲,昕音同新)、吳彧嫺(二十一歲,彧音同遇)兄妹騎乘的機車後逃逸,他於附近巷弄停車並被巡邏警車追上,向警方自首撞到人,然吳姓兄妹因腦幹重創送醫不治。法官認定酒駕致人於死犯行確定,昨判刑七年,肇逃判一年十個月,合併執行八年六月。
「我不能接受這個判決,太輕了。」吳父昨眼眶泛淚說,王男在媒體前放話:「就算賣光財產也要賠吳家。」私下卻要他簽署債權給付契約,指部分賠償金要等王男出獄找到工作,再從其薪資扣除支付,根本就是刻意逃避責任。
吳昕穎、吳彧嫺兄妹都是大學生,生命來不及綻放就被醉漢撞死。翻攝畫面
警方發現撞擊痕跡
吳父痛批:「兩條人命耶!我會上訴到底。」《蘋果》致電王專吉,他冷冷地說:「不便說明。」立刻掛斷電話。
吳父質疑肇逃部分法官輕判,台東地方法院庭長馬培基駁斥,肇事逃逸法定刑度是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徒刑,王男主動向警方自首撞到人,「雖符合自首要件,卻也因警方發現他車前有撞擊痕跡,迫於情勢才自首。」所以法官並未依自首規定予以減刑,最後裁定一年十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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